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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、增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
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8986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修正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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