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上學期 懷海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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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上學期 懷海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

補助對象:公立國小、國中無力負擔學費之學生。(不含課後輔導、餐費、畢業旅行及幼兒園)、申請者須附上清寒證明。

(二)補助名額:每校20名,學校可依學生需求而增加名額。
(三)申請資料:
1、推薦表。
2、補助清冊。
3、註冊三聯單(正本)。
4、清寒證明(里長或其他機關開出之證明文件)。

請於112/09/15前向請本校教務組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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